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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關于落實〈道路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有關意見的通知》的通知 點擊量: 創建時間:2005-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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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質監特〔2005〕117號 轉發《關于落實〈道路危險化學品安全 專項整治方案〉有關意見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特種設備檢驗所、各有關單位: 現將國質檢特函[2005]618號《關于落實<道路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有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州(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按《意見》的要求,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罐車(承壓,下同)的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二、檢驗檢測機構應按《意見》要求對罐車的罐體告示牌、環形色帶、標志圖形字樣和字色等進行標識;同時應按《意見》要求對罐體的容積及充裝量進行核定。 三、各罐車使用單位應及時將已到定檢期的罐車送至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若改變罐車使用條件時,應按《意見》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四、各罐車充裝單位應嚴格控制罐車充裝環節,按罐車核定的充裝量進行充裝,嚴禁過量充裝;對未換取移動式壓力容器IC卡的或讀卡機中顯示已過定檢期的罐車,應拒絕充裝,以確保罐車安全使用。 附件:關于落實《道路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有 關意見的通知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轉發 危險化學品△ 整治意見通知 抄送: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安全生產管理局,本局主管 副局長,特設處,存檔。 青海省質量技術監局辦公室 2005年8月25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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